
-
首頁 > 財政局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 索 引 號:LY07112-0600-2020-00002
- 備注/文號:閩發改服價函〔2020〕213號
- 發布機構: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8
- 內容概述: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制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函
省審計廳:
你廳《關于申請重新核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函》(閩審人函〔2020〕21號)收悉。鑒于《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16〕154號)已經到期,根據《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價費〔2017〕263號)有關規定,現就重新制定我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12元;考試科目2科。
二、高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考務費每人每科20元;考試科目2科。
三、考務費收費標準在執行期限內,國家相關部門若有調
整,你廳可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考務費收費標準執行,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省發改委、財政廳。考試單位除向考生收取考試費和考務費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四、收費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納入全省統一的非稅收入系統收繳,收費資金全額上繳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本函自2020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屆滿前60個工作日,由你廳根據原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管理辦法》(閩價費〔2017〕263號)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按規定程序向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提出制定收費標準的建議。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