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LY07102-0300-2025-00105
- 備注/文號:漳發改審〔2025〕101號
- 發布機構: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 內容概述: 關于漳平市(和平段)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
漳平市和平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報來申請給予漳平市(和平段)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該項目已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并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漳平市(和平段)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項目代碼:2512-350881-04-01-601710)
二、項目建設地點:漳平市和平鎮和春村、和平村、春尾村、東坑村、下墘村。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1、生態溝渠:和春村生態溝渠582m、和平村生態溝渠380m、東坑村218m;2、農田退水濕地:下墘村1處,面積1795㎡;和春村1處,面積559㎡;春尾村濕地修復1處,面積165㎡;和平村濕地修復1處,面積674㎡;3、水生態修復:春尾溪、東坑溪、安坑溪流域增殖放流螺螄/河蚌748kg、鰱鳙1240kg、圓吻鲴1140kg;沉砂壩3座,河床生態改造2312㎡;現有人工濕地管護,面積23620m2;4、生活污水站改造:和春村生活污水站改造1座,規模為25m3/d;5、流域治理和綜合監管:便攜式多參數水質測定儀1臺。
四、項目概算總投資631.68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用497.32萬元,設備安裝及其他費用50.56萬元,勘察、設計、造價、招標、監理等費用65.4萬元,基本預備費18.4萬元。項目資金來源為上級撥款、財政補助及自籌。不得違規舉債,不能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五、招標事項:請項目建設單位依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準實施辦法》(閩發改法規〔2015〕404號)等規定開展招投標工作。
六、請據此批準的方案和概算對下階段的設計進行限額控制,落實建設資金,控制工程投資;嚴格落實基本建設程序,進一步加強項目實施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附件:漳平市(和平段)水生態保護與修復項目概算匯總表
漳平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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