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簡介
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是指人社部門負責資質審核,通過政府出資設立擔保基金或委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由經辦商業銀行發放貸款,財政部門負責貼息和獎勵,以解決符合一定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從事創業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一項政策性優惠貸款業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創業工作。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自實行以來,資金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在切實減輕創業者和用人單位負擔,助力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擴大有效就業方面發揮了良好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推動“兩穩一保一防”工作,現對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內容進行進一步宣傳推介。
龍巖市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
一、創業擔保貸款享受對象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是指法定勞動年齡內,在龍巖市轄區內依法自主或合伙創業(含個體工商戶、合伙經營、開辦公司)的城鄉勞動者,具體為: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須是在龍巖市行政區域內創業,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具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人員。具體包含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脫貧享受政策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在閩就業創業的臺灣同胞等11種對象。
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如有其他貸款或借款人自行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財政部門不予貼息。
2.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2種對象:當年新招用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還應屬于《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且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工作流程
1.線下: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者向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縣(市、區)人社部門資格審查→擔保機構審核并承諾擔?;驌;鹛峁!涋k商業銀行核貸→財政部門貼息。
各地創業孵化基地、社區(鄉村)、群團組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高校畢業生服務機構等創業服務機構、經辦銀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推薦創業擔保貸款對象。
2.線上:貸款對象可通過登錄“金服云”網站或“福建金服云”微信公眾號創業擔保貸款專區申請。
人社部門原則上應在7個工作日內出具資質認定證明,并將審查通過的借款人名單,通過金服云平臺或當地確定的其他方式共享給擔保機構、當地合作經辦商業銀行以及人行、財政、地方金融監管等相關部門。
三、創業擔保貸款額度
符合條件的個人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20萬元,其中: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30萬元。
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人個貸款總額度的10%。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300萬元。
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期限
實行一年一貸一報制,即由申請人或企業每年提出書面申請,每次申請的貸款期限為一年期。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享受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享受貼息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
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五、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率和貼息
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LPR+50BP,具體由經辦商業銀行根據借款人和借款企業的經營狀況、信用情況等與借款人和借款企業協商確定。1年期貸款適用1年期LPR,1年以上貸款可由經辦商業銀行自主選擇參照1年期或5年期LPR。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去1.5個百分點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貼息。
六、創業擔保貸款承辦部門職責
1.各縣(市、區)及龍巖高新區(經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人的資格認定,及時分批將通過資格審核的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名單通過“金服云”平臺或書面形式共享給經辦銀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人民銀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2.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的審核、發放、統計、回收、追債等工作,應建立相應的臺賬,及時向人民銀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人社部門和財政部門報送創業擔保貸款發放情況。通過金服云平臺上傳貸款對接、授信和發放信息,確保創業擔保貸款數據及時共享和統計。
3.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要優先為創業擔保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相關業務單獨統計并按創業擔保貸款擔保要求承擔責任,支持創業貸款對象獲得創業擔保貸款。
4.中國人民銀行各縣(市、區)支行負責協調和督促銀行開展創業擔保貸款相關工作,引導經辦銀行及時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加強貸款用途監管,跟蹤監測貸款用途的合規性,防止貸款資金違規使用;根據貸款金額、貸款平均利率、辦理時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5.各縣(市、區)及龍巖高新區(經開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辦)協調和督促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業務,并會同財政、人行、銀監等部門將銀行業機構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納入相關績效考評。
6.各縣(市、區)及龍巖高新區(經開區)財政部門協調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和獎勵資金的審核、撥付以及對創業擔?;鸬难a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績效考評工作。
七、創業擔保貸款合作銀行
根據省級相關文件規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合作銀行為農信系統、郵儲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廈門國際銀行、海峽銀行、泉州銀行和廈門銀行8家。合作銀行應通過金服云平臺等方式對外公開創業擔保貸款的工作流程、服務網點和電話,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推廣,具備條件的可設立專門窗口、指定專人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為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象提供精準、專業、高效、快捷的“一站式”服務。
鼓勵其他銀行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其他銀行開展此類業務同樣適用于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的支持。各縣(市、區)可根據當地實際需要,按規定確定其他經辦銀行。
八、免除反擔保要求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收取的創業擔保貸款擔保費不超過貸款本金的1%,其中個人借款的由財政和創業貸款對象對半分擔。對于符合《龍巖市政府性融資擔?;鸸芾磙k法》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不超過單筆貸款金額的0.5%收取擔保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其他創業擔保貸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對于新發放的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
九、提升擔?;鹦?/b>
鼓勵將創業擔保基金委托給當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管理,納入省再擔保分險范圍,符合條件的納入“總對總”指擔保業務。
實行擔?;鸱糯蟊稊蹬c貸款還款率掛鉤機制,創業擔保貸款上年到期還款率(上年累計到期貸款實際回收金額/上年累計到期貸款應回收金額)達到90%以上的,本年可適當提高放大倍數至擔?;鸫婵钣囝~的10倍。
十、正向激勵
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量納入降費獎補范圍。對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成效突出的銀行、創業擔?;疬\營管理機構,由各級財政按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貨款總額的1%給予獎勵。
十一、部門協同推動
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行龍巖市支行、龍巖銀保監分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加強對各縣(市、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市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相關金融機構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提供政策指導和貼息、獎勵等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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