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水利局關于公布工程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審批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局屬各股室(站、所、大隊):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21]4號及《龍巖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推行容缺受理審查的通知(龍建審改[2021]1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現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審批服務事項清單進行公布,特此通知。
附件1: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審批服務事項清單
附件2:容缺受理承諾書
附件3:容缺受理通知書
附件4:容缺受理終止辦理通知書
漳平市水利局
2021年7月6日
| 附件1: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審批服務事項清單 | |||
| 序號 | 事項名稱 | 主要申請材料 | 可容缺受理材料 |
| 1 | 水利項目可行性研究行業審查(縣級) |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 申請報告 |
| 2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審批(縣級) | 立項依據 | 申請報告 |
| 工程初步設計報告 | |||
| 3 | 水利工程竣工驗收審查(縣級) | 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復印件,可通過電子證照庫調用的無需提供);如非本人來申請,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需加蓋公章) | 建設單位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
| 建設單位申請驗收文件 | |||
| 竣工驗收主要工作報告(包含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運行、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工作報告) | |||
| 對于試運行超過5年的工程應提交樞紐工程安全鑒定報告(水電站工程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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