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進一步完善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的通知
漳人社〔2018〕160號
各股室、直屬各單位:
根據龍巖市審改辦《關于進一步完善公布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的通知》(巖審改辦[2018]29號)和漳平市政府辦《關于建立健全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的通知》(漳政辦[2017]192號)要求,為進一步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監管責任,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現將我局進一步完善減權放權事項監管責任清單進行梳理予以公布。
附件: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鄉鎮(街道)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共6項)
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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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漳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鄉鎮(街道)事項監管責任清單(共6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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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名稱 |
子項名稱 |
原實施機關 |
監管責任單位 |
監管主要職責及措施 |
承接部門的職責 |
委托文件文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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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業和失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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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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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社會保險補貼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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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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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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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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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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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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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農保與新農保制度銜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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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
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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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領取資格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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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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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督承接單位有無按規定承接和履行辦理職責;2.加強對承接單位的業務培訓和指導;3定期不定期對承接單位開展監督檢查。 |
1.按照規定和業務培訓規范,及時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和服務指南,確保承接事項順利實施;2.嚴格按照實施規程和審查工作細則,實施相關服務;3.切實承擔相應的后續監管,定期報送后續監管情況。 |
漳勞社[2015]1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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