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據
1.背景。為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林草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及《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林草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抓落實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漳平市對臺合作交流領先優勢,通過開展海峽兩岸現代林業融合發展試點,推進漳平林業高質量發展,打造臺灣林農林企登陸“第一家園”,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
2.依據。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林草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福建省林業局關于印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林草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抓落實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
二、工作進展
2024年5月1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出臺《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林草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2024年6月,漳平市林業局牽頭起草了《漳平市海峽兩岸現代林業融合發展試點工作方案》,組織相關股室認真研究,并向16個鄉鎮(街道)、市直有關單位、龍巖市林業局和福建省林業局征求意見,形成文件征求意見稿。2024年8月份,組織經辦及有關工作人員對文件的內容和程序等開展審查,同時提交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并根據工作人員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調整,進一步完善文件內容。
三、主要內容
本工作方案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文件正文,正文內容主要有四點:一是主要目標;二是工作任務;三是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分為制定規劃、組織實施、總結提升等三個階段;四是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包含組織領導、責任落實、資金支持等三個方面。另一部分是附件的任務清單,將試點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責任化,充分發揮漳平市對臺合作交流領先優勢,全方位推進漳臺林業合作,促進漳平市林業高質量發展。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以新出臺政策為準。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漳平市林業局陳先生,0597-7028932


閩公網安備 350881020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