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關單位,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根據根據《中共漳平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關于漳平市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培育的若干措施〉等3份文件的通知》(漳委人才〔2023〕1號)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教師隊伍素質,加大對市級優秀教師的培養、管理及使用力度,推進我市教育教學改革,形成漳平教育特色,經研究,決定開展評選第三屆“漳平市著名教師”(以下簡稱“漳平市名師”)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實施名師工程,在全市評選出一批師德修養好、教育教學功底好、教學成果好的名師,充分發揮名師的帶頭、示范、輻射作用,推動我市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和水平的提高,促進漳平教育事業更好更快發展。
二、選拔評選
(一)評選數量
1.全市共評選“漳平市名師”100名,其中:中職學校3名(含基地),高中15名,初中25名,小學43名(含特教),幼兒園14名。具體學科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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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段 |
名額 |
學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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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
數學 |
外語 |
政治(道法) |
歷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科學 |
美術 |
音樂 |
體育 |
心理健康教育 |
信息科技 |
綜合實踐活動 (通用技術、勞動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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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職 (含基地)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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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 |
15 |
2 |
2 |
2 |
9(不分學科統一量化考評,原則上一個學科不超過1名,若名額有剩余則調劑給多人申報的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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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25 |
5 |
5 |
5 |
10(不分學科統一量化考評,原則上一個學科不超過1名,若名額有剩余則調劑給多人申報的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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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含特教) |
43 |
15 |
15 |
13(不分學科統一量化考評,原則上一個學科不超過1名,若名額有剩余則調劑給多人申報的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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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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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進修學校 |
教研員對應學段學科參評,在評選量化分數過程中,量化項目無法量化時,取該項目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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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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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當某個學段報名不足時,可相互調劑。
2.擔任正校(園)長不滿三年可申報“名師”,不超過評選學段數的10%,三年及以上不可申報“名師”。農村“漳平市名師”比例不少于總數的20%。
(二)評選對象
1.漳平市普通中小學、職業中專學校、基地、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含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在職在崗教師。
2.年齡:男196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女197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教師,原則上不推薦參加評選。
3.以下人員不得參評:在第二屆龍巖市名師、漳平市名師的三年名師管理期內,因年度過程性履職考核或終結性考核評價不合格,而取消名師待遇的;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處罰,年度考評不合格者,或違反教育教學相關制度、規定,受到群眾舉報,經查實,而取消名師待遇的。
(三)評選條件
“名師”應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學的專家、課改的能手。“名師”推薦人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師德高尚。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模范履行教師職責,事業心強,富有創新協作精神;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治學嚴謹,教風端正,誠信育人,為人師表,具有崇高的職業道德和奉獻精神,在教育界具有較高聲望。
2.具有與所任教學段學科或專業相對應的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含已評未聘、享受)、教師資格證。近5學年(2018年9月至2023年8月五學年,下同)以來年度考核為合格(其中至少一次優秀)等次以上。
任教以來受到過漳平市(處級)及以上級別的綜合性表彰,表彰的界定:
綜合表彰主要是指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記功、嘉獎、“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杰出人民教師、模范教師、特級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農村教師、杰出人民教師、師德標兵、先進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師德先進個人、“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優秀共青團干(員)、紀檢先進個人等。
以下類型的表彰,視同于漳平市(處級)及以上級別的綜合性表彰:龍巖市委組織部、龍巖市委教育工委、龍巖市教育局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巾幗育人先鋒、精神文明先進個人、拔尖人才、優秀人才、優秀青年專業人才、優秀青年教師、教壇新秀、名師、名校長;漳平市政府表彰或人事、教育部門聯合表彰的漳平市級名師、名校長;省教育廳表彰的課改先進個人,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省級及以上學科或專業帶頭人、骨干教師;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優秀科技輔導員。
3.任教以來累計擔任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或任中級教師職稱以來,連續擔任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或累計擔任班主任工作8年及以上。
視同班主任工作的規定:
擔任中心學校、中學、中職學校、進修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校團委書記、少先隊大隊總輔導員、年段長、教研組長、專(兼)職教研員、生管教師、課外活動校級優秀輔導員,完全小學校領導、教導,在校生規模達300人以上的農村完全小學中層干部,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計算。技能學科:體育、音樂、美術課專任教師和科技輔導員,小學英語、科學、計算機專任教師,中學理化生專職實驗員、計算機專任教師,組織全校性興趣小組且有具體任課計劃并能正常開展活動5年及以上(農村學校教師3年及以上)也可視同班主任工作。
4.近5年(2018-2023年五學年)完成漳平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位)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量。
平均每學年教學工作量中學不少于320課時、小學不少于480課時。中心學校、普通中學校級正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3;中心學校、普通中學校級副職領導及完全小學校長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2;中心學校、在校生規模達300人的完全小學、普通中學中層干部不少于上述標準的2/3。學校兼職從事學籍、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教師、黨務干部,工作量可適當減免,具體由學校酌情確定。心理健康專職輔導教師、實驗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一天為一個工作日),不少于190個工作日。
幼兒園教師平均每學年保教工作量為:教師不少于200個工作日(半天為一個工作日);9個班及以上幼兒園副園長不少于100個工作日,兼任幼兒園中層以上干部的教師不少于120個工作日;9個班以下幼兒園副園長不少于120個工作日。
中職學校平均每學年達400課時以上,下企業實踐每周計8課時。校級正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3;校級副職領導不少于上述標準的1/2;中層干部及“雙肩挑”干部不少于上述標準的2/3。
專職從事教研工作人員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一天為一個工作日),教研人員每年不少于230個工作日。
5.對所教學科或專業具有系統的、堅實的理論知識和豐富的教育教學經驗,精通業務,治學嚴謹,教學方法有獨到之處并形成一定的風格、特色,教育教學效果顯著,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高,所任教的學科經學生每學期民主測評,教學效果優秀。
近三年(2020-2023學年)六學期教學成績至少四次達到要求,同職稱評審要求一致。
6.近5年(2018年7月-2023年8月,下同)在漳平市級及以上開設過較高水平的公開課、示范課或專題講座,得到廣泛好評。以下情況可視同相應級別的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①在省、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委托舉辦的教育教學培訓班上授課(非培訓班學員),可相應視同省、市、縣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或學科講座。②在中國教育學會學科專業委員會舉辦的優質課評比活動中獲獎可視同1次省級示范課。③在教育部門開展的“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精品課”評比中,國家級獲獎視同1次省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省級獲獎視同1次市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市級獲獎視同1次縣級教學示范課、觀摩研討課。
開設公開課、示范課和專題講座的證明材料,包括組織活動的有關單位印發的文件或出具的證明、公開課(示范課)教案、講稿等。
7.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在教育教學改革(含課改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等)中,勇于探索和創新,在推進素質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得到同行公認。近5年主持或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漳平市教育局或漳平市教師進修學校及以上教育部門立項的教育教學改革課題研究工作,并取得研究成果。
教育科研工作的證明材料,要有成果鑒定或結題報告、結題證書復印件、教育成果獎復印件等。
8.近5年來能結合所教學科或專業實際獨立撰寫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1篇及以上具有較高水平或實用價值的學術論著、經驗總結或研究報告,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出版,公開發表的論文同職稱評審要求一致。
9.近5年承擔指導工作,在培養青年教師,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方面做出突出貢獻,指導教師至少1次在漳平市級及以上獲獎(幼兒園含展示活動);承擔教育部門等聯合舉辦的指導學生參加各類學科競賽活動,并取得一定成績。指導學生應有獲獎證明,近5年曾擔任教師進修學校兼職教研員,或擔任學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視同承擔指導老師。
10.須有在農村學校任(支)教滿一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支)教滿三年的經歷(中職教師除外)。
11.中職學校專業課教師,能夠根據中職教育特點,積極探索校企合作、產學結合的教學組織形式;在工學結合、生產性實訓、頂崗實習等方面有創新舉措。具有相關企業相應技術工種累計1年及以上的專職工作經歷,且近3年仍能在相關企業參加技術服務或技術研發并做出實際成果,在行業企業的技術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中職學校的校企合作、產學結合、企業工作經歷等均要有相關企業的證明,并附實踐報告。
1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破格參評:①近5年來,主持完成省級及以上教育教學研究課題2項;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督導工作的人員主持或作為前三名核心成員完成國家級教育教學研究課題1項;②近5年來,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5篇及以上,且其中有1篇及以上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專職從事教科研、電化教育、督導工作的人員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本學科教育教學研究論文6篇及以上,且其中有2篇及以上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發表;③獲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現場課堂教學評優獲龍巖市一等獎、省三等獎及以上獲得者和第一指導教師。④教學成果獲省二等獎、龍巖一等獎。近5年來,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高中學生獲奧賽省一等獎及以上的人員;
⑤近5年來,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省青少年創新大賽(科幻畫除外)獲一等獎及以上的人員;⑥近5年來,中職學校中作為第一指導教師指導中職學生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省職業教育技能大賽獲一等獎及以上的人員。
13.近5年來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教師教學技能大賽,龍巖市一等獎、省三等獎以上獲得者可直接認定為漳平市“名師”。
三、評選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對評選工作的領導。要廣泛宣傳,深入發動,采取組織推薦與個人自薦相結合的辦法,注意自下而上逐級擇優推薦,保證推薦人選的廣泛性、代表性,充分發揮評選“名師”的引導激勵作用。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所有學校要積極鼓勵具備推薦條件的教師參評,凡符合參評條件的教師,原則上均應上報參評。同時,要嚴格推薦的標準和程序,認真審核推薦材料,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嚴禁報送不符合推薦條件的人員。推薦名單確定后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選條件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
4.各校(園)按時將推薦材料對應送市教育局中教股、初教股、幼教股、職成教股。
5.市教育局分別組織中學(含職校、基地)、小學(含特教)、幼教3個初評小組進行初評,并按評選名額推薦到市評選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6.漳平市“名師”“名校長”評選管理領導小組對參評對象及專家組評審結果進行審批。
7.漳平市“名師”入選對象,將分別在漳平市政府網或對外公開欄、漳平教育網等媒體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8.已經評上龍巖市第三屆“名師”人員,此次不再推薦參評。
四、管理要求和津貼制度
1.“名師”實行動態管理,三年為一個管理周期。
2.“名師”在管理周期內,由漳平市人民政府發給漳平市“名師”津貼,每人每月500元,或學校自籌解決。主要用于教育科研項目、進修培訓、調研學習考察、學習資料等費用。
3.市教育局、市教師進修學校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對“名師”進行年度考核評價,實行考評淘汰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刑事處罰者、年度考評不合格者或違反教育教學相關制度、受到群眾舉報(如:有償家教、違規征訂教輔材料等)、經查實者,即取消“名師”稱號及相關待遇。
4.調離教育系統和本市,或退休、轉崗不再擔任本學科教學教研工作的人員,所享受的“名師”待遇自然取消。
五、推薦上報材料及時間要求
1.參加“名師”評選的教師應填報、提交下列材料:
①《漳平市“名師”申報表》(一式3份),并附電子文檔;
②《漳平市“名師”申報簡明表》(一式15份),并附電子文檔;
③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職稱聘任書、漳平市級及以上表彰證書、有關獲獎證書、校級領導職務任命文件、班主任工作證明材料及2018~2023共五個學年的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公示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復印件須經所在學校審核并加蓋公章);
④代表本人教育教學水平的論文、論著和科研成果材料原件;
⑤公開課、評優課或專題講座,參與科研工作、課題研究、指導培養教師情況等的證明材料。
2.各校負責對本校(單位)參評人員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并填寫好《漳平市名師參評人員情況匯總表》,并附電子文檔。
3.以上材料于2024年2月23日前分別上報中教股(郵箱:Zjg7532477@126.com)、初教股(郵箱:zpjyjcjg@163.com)、幼教股(郵箱:jyyjg7529092@163.com)、職成教股(郵箱:zpszcj@163.com),申報表、簡明表、匯總表等需要提交電子文檔,發送對應股室郵箱。
附件:1.漳平市“名師”評選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漳平市“名師”申報表
3.漳平市“名師”申報簡明表
4.漳平市“名師”參評人員情況匯總表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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