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21〕15號)有關規定,現將省級下達的2024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整村推進資金)分配情況的公示如下:
一、資金來源
我市收到省級下達的《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4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整村推進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115號)110萬元,其中:
1、支持省派重點村整村推進資金100萬元;
2、支持駐村干部領隊工作經費10萬元。
二、分配情況
?。ㄒ唬┲С质∨芍攸c村整村推進資金分配
支持5個省派駐村第一書記所在村的專項資金,分別是:新橋鎮西埔村、南洋鎮利田村、西園鎮卓宅村、永福鎮清源村、永福鎮李莊村。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村集體和農民收入,整治村容村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民生項目。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建造辦公場所、改善辦公條件、購置車輛、通訊器材、發放人員工資補貼等支出,禁止用于一般性業務費和“三公”經費支出。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
每個具體項目建設及資金使用情況由各相關鄉(鎮)另行公告公示。
(二)支持駐村干部領隊工作經費
主要用于省派駐村干部的會議培訓、宣傳交流,省派駐村干部的工作調研、差旅費、生活住房租賃,以及慰問省派駐村干部等與整村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相關支出
監督電話:0597-7532984
12388(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統一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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