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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 |
序號 |
具體職責(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 |
依據 |
負責科室 |
科室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辦公時間和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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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龍巖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并組織實施我市民政工作的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負責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所屬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三)擬訂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措施、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低收入家庭認定的指導監督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治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五)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及相關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依法審核市鄉兩級行政區域需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等事項。組織指導市鄉兩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 (七)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指導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弘揚慈善文化,開展慈善宣傳,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福利彩票銷售和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福利彩票公益資金。 (八)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負責涉外和涉港、澳、臺、僑的婚姻登記工作。 (九)負責全市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協調扶持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發展,協調辦理涉及老區的事務,負責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囑優待管理工作,聯系和指導市老區建設促進會工作。 (十一)擬訂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二)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負責全市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十三)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相關職責。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牢固樹立民政愛民、民政為民理念,創新工作方式,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努力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加強慈善組織監管,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全面加強基層民政工作,健全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制度,努力發揮專業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在社會治理服務中的積極作用,進一步擴大社會參與、激發社會活力、潤滑社會關系,推進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會公共服務平臺。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措施、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
1 |
協調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落實;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密、來信來訪和行政事務等工作;承擔民政信息管理和新聞宣傳工作,統籌民政信息化建設;組織起草民政工作規范性文件和政策;組織開展民政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民政執法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教育培訓、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 擬訂并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資金預決算,擬訂并監督執行計劃財務規章制度;負責中央和省、龍巖市、漳平市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按規定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局機關財務和政府采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民政統計工作;規劃、推動民政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
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漳委辦發〔2019〕8號) |
綜合股 |
俞麗妃 |
0597-7532402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福建省漳平市外環西路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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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擔全市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承擔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等工作。負責權責清單的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管理、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相關政策。指導和依法審核市鄉兩級行政區域調整等事項。負責地名管理相關工作,編輯出版行政區圖和地名圖書,承擔市鄉兩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 負責全市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負責涉外和涉港澳臺及僑的婚姻登記工作。擬訂殯葬管理政策,負責殯葬執法監督,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 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銷售的管理工作。 |
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漳委辦發〔2019〕8號)、《中共漳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民政局內設機構的通知》(漳委編辦〔2024〕47號) |
社會事務股(行政審批股) |
鄭劍斌 |
0597-7526305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福建省漳平市外環西路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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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執行國家、省、龍巖市和漳平市有關老區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促進老區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專項規劃;組織協調老區扶持建設工作;按規定承擔老區扶持建設專項資金的監管,承擔革命“五老”人員及遺偶的優待管理工作;負責老區調研和宣傳教育工作;協調辦理革命遺址維護、老區認定等老區事務工作;負責老區發展情況的數據統計;承擔市革命老根據地建設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系市老區建設促進會。 擬訂并組織實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政策和標準,指導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辦相關救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牽頭協調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參與擬訂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政策措施;負責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及全市救助服務機構管理。 |
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漳委辦發〔2019〕8號) |
老區事務和社會救助股 |
黃開鴻 |
0597-7525982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福建省漳平市外環西路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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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負責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負責指導居家養老、照料中心、敬老院和幸福院的建設與管理,指導管理民政領域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承擔社會福利中心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并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負責民政領域殘疾人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協調落實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保護、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救助保護制度,指導協調兒童福利機構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
中共漳平市委辦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漳平市民政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漳委辦發〔2019〕8號)、《中共漳平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調整民政局內設機構的通知》(漳委編辦〔2024〕47號) |
福利慈善和社會事務股 |
林香蘭 |
0597-7532301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福建省漳平市外環西路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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